上海常鵬金屬制品有限公司2025-04-12
鋼結構樓梯與無障礙設計結合,在踏步設計上要滿足無障礙通行要求。踏步高度應一致,一般不超過 0.15 米,寬度不小于 0.28 米,方便輪椅使用者和行動不便者上下樓梯。踏步表面要平整、防滑,可采用防滑涂料或鋪設防滑墊,防止滑倒。在樓梯兩側設置連續(xù)的扶手,扶手高度在 0.85 - 0.9 米之間,方便抓握,且扶手要保持順滑,無尖銳邊角。扶手的起點和終點要向外延伸 0.3 米以上,便于使用者在起始和結束位置抓握。例如在醫(yī)院、學校等公共場所的樓梯,嚴格按照無障礙標準設計踏步和扶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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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有輪椅通行需求的場所,可在鋼結構樓梯旁設置無障礙坡道。坡道的坡度一般不大于 1:12,當條件受限時,Z大坡度也不應超過 1:8。坡道表面要防滑,可采用粗糙紋理的地面材料或設置防滑條。在坡道兩側同樣設置扶手,扶手高度與樓梯扶手一致,且要安裝牢固。坡道的起點和終點要設置平臺,平臺深度不小于 1.5 米,方便輪椅轉向和停留。同時,在樓梯入口和出口處,設置明顯的無障礙標識,引導輪椅使用者和行動不便者找到無障礙通道。另外,在樓梯間設置休息區(qū)域,可安裝休息座椅,為行動不便者提供休息的地方,休息區(qū)域的位置要方便人員進出,且不影響正常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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